金山词霸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适用于金山词霸移动版)
最近更新: 2020 年 10 月 15 日
感谢您选择金山词霸移动版(本“软件”)!本“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权利只许可使用,而不出售。 在您使用本软件前,请您仔细阅读和理解此金山词霸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本《协议》”) 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我们在此善意地提醒 您,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我们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示, 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请您在确认充分阅读本协议字体加粗条款,明确理解了该等字体加粗条款的 前提下使用本软件。如果您对本协议及/或本软件有任何问题、疑惑,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为您 提供了多种反馈渠道,希望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1.人工客服通道:您可以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9:00-18:00)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400-677-5005;
2.专设的邮件通道:我们专门设立了KCB_KF@kingsoft.com邮箱,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该邮箱与我们联系;
本《协议》是您与金山办公之间有关本“软件”的法律协议。本“软件”包括随附的相关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 并可能包括软件相关载体。除非另附单独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或使用条件说明,否则本“软件”还包括在您获 得本“软件”后由金山办公不时有选择所提供的任何本“软件”升级版本、修正程序、修订、附加成分和补充内 容。请您知悉,除非或直至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否 则您不得安装、使用本“软件”。
本《协议》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术语解释
二.您的权利
三.您的义务
四.本“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
五.本“软件”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六.广告
七.不允诺担保
八.责任有限
九.许可终止
十.适用、管辖法律及条款效力
十一.特别提示
十二.其他
一.术语解释
以下术语的解释是为了您更加清晰地了解本协议的内容:
1、“金山办公”或“我们”:是指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直 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公司。具体到本协议提及的每个“金山办公”是指哪一/些公司,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将结合您的 具体情况判断确定。
2、“法人或其他组织”:指向金山办公或金山办公的代理商、经销商、合作伙 伴等付费购买使用本软件使用许可授权,并将本软件使用许可授权分配给用户使用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政府机关、公司、企事 业单位、其他组织等。
3、您”或“用户”:指享有合法授权、使用本“软件”的自然人用户。
4、“中国大陆地区”:仅为本协议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二.您的权利
1.在您获得本“软件”合法授权并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约束,且遵守 为使您有权在本台设备上使用本“软件”而自行或法人与其他组织与金山办 公签订的其他协议(如有)及为证明您有权使用本“软件”而由金山办公出 具的授权文件(如有)中的全部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金山办公将本"软件"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非专有的使用权授予您。您可以:
1.1在满足本“软件”运行环境要求的终端设备上下载、安装、使用、显示、运行(“运行”) 本“软件”,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软件”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无偿、单独、与其他软 、硬件一并转让)。
1.2为了防止介质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并在您丧失本“软件”使用许可授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2.就您获得合法使用权的本“软件”,金山办公将向您提供以下支持服务:
2.1如在本“软件”官网、附随用户手册或其它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如有) 中,金山办公明示将为您提供支持服务,则金山办公将依照该官网、用户手 册或其它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如有)中所述的各项政策和计划为您提供与 本“软件”有关的支持服务(“支持服务”)。
2.2提供给您作为支持服务(如有)的一部分的任何附加软件代码(如有) 应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须遵照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三.您的义务
非经金山办公书面同意,您不得:
1.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之外,使用、复制、 修改本“软件”或其中的任一部分或以任何方式转 让或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无偿、单 独、与其他软、硬件一并转让)本“软件”或其中的 任一部分。
2. 将本“软件”安装在多台设备上,除非:
2.1金山办公明文许可本“软件”可被安装在多台设备上;或
2.2安装、使用本“软件”的每台设备都已获得使用许可
3.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以及试图进行任何获得本“软件”源代码的访问或行为。
4.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翻译本“软件”。
5.删除本“软件”上包含的版权标识。
四.本“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
1.为了增进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金山办公将不断努力开发本“软件”的新功能, 并不时为您提供本“软件”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2.如果您所选择的本“软件”的更新版本需要金山办公直接提供,则在您已经获得更新 软件的授权的前提下,您有权按照您和金山办公协议约定的方式获取软件的更新版本。
3.金山办公保留随时提前向您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商店、本“软件”官方网站、)的 方式为您提供本“软件”的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更新版本”)以替换、修改或使本“软件”升级。
4.如果您通过本条款前述方式获得了本“软件”的一个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任何升级版本, 则表明 (a)您同意接受本“软件”的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并认可替换版本或修 改版本或升级版本不一定包括旧版本(指本“软件”的更新版本发布之前的版本)的全部功能, 金山办公保留因业务发展需要,单方面对本“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进行限制的权利; 且 (b)您承诺已满足且同意以下本“软件”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任何升级版本的全部使用条件: (1)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须受到本《协议》条款的制约,若本《协议》被随附更新版本的另外一份《协议》取代(“取代协议”),则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须受该取代协议制; (2)您对本“软件”的旧版本的使用权将被终止。
5.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金山办公不保证旧版本软件持续可用及持续向旧版本软件提供支持服务, 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本“软件”的最新版本。
五.本“软件”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1.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中所含的任何源代码、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 随附的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及本“软件”任何副本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由金山办公所有或享有合法授权。
2.本“软件”及文档电子或印刷材料享有版权,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条约条款的保护。除根据第二条第1款 第1.2项规定制作备份复制品外,请不要随意复制。
3.如您根据第二条第1款第1.2项规定制作备份复制品,请为每一复制品均复制版权声明。
六.广告
针对您自应用商店自行下载的本“软件”,鉴于该版本的本“软件”使用许可授权为免费向您提供,故:
1.您认可在任何时候金山办公均有权利用该版本的本“软件”向您展示广告或推销,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 版本的本“软件”为任何第三方发布广告、推广第三方产品及服务或者针对金山办公自身产品及服务发布广 告或进行推广等。您同意对金山办公在任何时候利用该版本的本“软件”获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为 任何第三方发布广告、推广第三方产品及服务而获得的收入),您均不享有任何权利,金山办公在任何时 候因该版本的本“软件”获取的任何利益均全部归属于金山办公所有。
2.金山办公利用该版本的本“软件”展示、发布广告、进行推销、推广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本“软件”启动 界面展示第三方广告等)、模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
3. 您应意识到该版本的本“软件”上展示给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版本的本“软件”中的广告及推广服务中 展示的内容,可能受知识产权的保护。请您不要修改、租赁、出租、借贷、出售、分发该内容(无论全部还是 部分)或根据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除非金山办公或内容权利人在相关协议、相关业务规则中特别告知您可以 为之。
4. 您于该版本的本“软件”或经由该版本的本“软件”与广告商进行通讯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包含相关 商品或服务之付款及交付,以及前述交易其他任何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是您与前述广告商之间自主决定 的行为,请您仔细阅读广告内容、谨慎交易。
七.不允诺担保
本《协议》所述明示担保,为担保的全部内容。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金山办公及其供应商提供的本“软件”和 支持服务(如有)均为按现状及包含所有瑕疵状况下提供,不允诺其它不论是明示的、暗示的还是法定的任何保证和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对特殊应用目的适销性或适应性,反应的精确性,结果的完整性,不含漏洞或瑕疵。
八.责任有限
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金山办公或其供应商不就您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所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间接的、意外的、 直接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坏而造成的损害,因利润损失、数据损失、营业中断、计算机瘫 痪或故障、商业信息的遗失而造成的损害,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害,或因任何金钱上的损失或任何其它损失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 责任,但因金山办公或其供应商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您的财产损失的除外。
九.许可终止
如您未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金山办公可终止本“软件”许可,届时您必须立即卸载本”软件“、销毁附随的文档电子或印刷材 料,并赔偿因您违反本《协议》导致的金山办公遭受的损失。
十.适用、管辖法律及条款效力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2. 如您与金山办公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金山办公住所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具有可分割性,如果某一条款被适用法律认定为无效,则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应继续有效并执行。
十一.特别提示
2. 您通过使用您注册获得的金山词霸账号或使用金山办公认可的可用于登录下述增值服务的您在第三方注册的账号(简称“金山 办公认可的第三方账号”,如QQ账号/微信账号/新浪微博账号/小米账号,金山办公可能随时增加、减少、替换其认可的可用于登 录下述增值服务的的第三方账号)在本“软件”提供的登录入口联网登录后,您在您登录的金山词霸账号或金山办公认可的第三方账 号下获得的服务及产品(包括【精品课】等,简称为“增值服务”,该等增值服务的部分或全部需您在联网状态下方可获得或使用), 除非金山办公明示该等服务及产品包含本“软件”或属于本“软件”的一部分,否则该等服务及产品均为独立于本“软件”功能以外的服 务及产品,该等增值服务并不是本“软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属于本“软件”的附带功能。请您知悉,即便您为使用本“软件”或本“软件” 的部分功能向金山办公支付了相关费用,您支付的该等费用并不包括该等增值服务的服务费用。如果您需要使用该等增值服务,您应当 阅读并接受该等增值服务附带的协议或条款,并根据该等协议或条款的约定且按照金山办公届时的相关资费政策(该等政策在金山办公 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向金山办公支付对应的服务费用(如按金山办公届时的资费政策您需获得的增值服务需付费方可获得),并按照 该等协议或条款的约定使用该等增值服务。如您为了使用增值服务向金山办公支付了对应的服务费用的,您不得以您在安装、使用本“软 件”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因安装、使用本“软件”与金山办公发生任何争议为由,要求金山办公对该等增值服务承担责任或要求金山办公退还 您为使用增值服务支付的任何服务费用。
3.请您知悉,若您未额外向金山办公付费购买增值服务或未单独付费向金山办公购买具有特定功能的插件,本“软件”的某些功能将会全部 或部分受限。您在使用本“软件”的某些功能时需遵守增值服务的服务政策或具有特定功能的插件的授权政策。
4.金山办公愿意尽最大努力通过本“软件”为您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功能。尽管金山办公向您提供本“软件”的现有功能(简称“现有功能”), 但金山办公未来有可能就本“软件”的一个替换或修改版本或任何升级版本的任何新增、替换或附加功能的全部或部分(简称“收费功能”)向 您收取费用,具体资费政策以金山办公届时公布内容为准,届时您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金山办公提供的本“软件”的收费功能,如您选择接受, 则您应按照金山办公届时制定的收费政策支付相关费用。如果金山办公针对本“软件”的任何收费功能有任何随附的协议或条款,则您在选择接 受该收费功能时,需先行同意此等协议或条款,且此等协议或条款将视为对本《协议》内容之补充,如有冲突,此等协议或条款将优先适用。
5.本“软件”的某些功能可能需要在联网状态下方可正常使用,如需联网,您需自行配备联网所需软硬件设备以及支付联网费用。
6.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将会调用您安装本“软件”的本台终端(本《协议》凡提及“终端”均为“iOS终端”及“Android终端”的合称)所安 装的iOS或Android操作系统中的系统字库(简称“该等系统字库”),请您按照该等系统字库及/或第三方字库的许可使用范围及许可使用方式 使用该等系统字库。
7.另外提醒您注意,本《协议》之约定有时可能会更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在本《协议》基础上对本《协议》现有条款的修改、变更、替换、增加、 删除以及以补充协议等方式对本《协议》现有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替换、增加、删除),本《协议》一旦发生更改,将会以下述方式向您告知: 在向您提供的本“软件”的任何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的安装包里附带一份更改后的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或能够显示前述内容的网址链接, 一旦您成功安装这类替换、修改或升级版本的安装包,即表明您已阅读、知悉并同意更改后的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在您需登录网页阅读网页上显 示的本《协议》内容或更改后的本《协议》的内容时,请您确保您系处于联网状态且能够完整阅读本《协议》或更改后的本《协议》内容的全部条款, 任何时候您均不得以您未实际阅读本《协议》或更改后的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因您不能联网或未实际登录相关网页而未阅读本《协议》或 更改后的本《协议》内容)为由拒绝认可本《协议》或更改后的本《协议》内容对您产生的法律约束力以及合同效力。
8.本《协议》仅适用于上述在Android或OS系统运行的移动版金山词霸软件,如您获得的是在Windows、macOS或其他系统运行的金山词霸产品(“不 适用本协议的软件”),则本协议不适用,则您在安装、使用不适用本协议的软件前需同意并遵守该等软件附带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方可合法使用。
十二.本《协议》第十一条特别提示条款,效力优先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当本《协议》第十一条特别提示条款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相抵触时, 以本《协议》第十一条特别提示条款约定内容为准。